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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做红娘

含烟飘飘

“红娘"一词最早出自元代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从小因了母亲的缘故,也喜欢看各种戏剧,而元杂剧《西厢记》中红娘的大义,机智更是我喜欢的。后来又听人说,一个人如果能说成3对人儿喜结连理,此生便会有好报。因了种种,对于身边适龄的男男女女,我总也想能说成一对,不图真有好报,只是过过当红娘的瘾。

话说,我说的第一对人儿,女孩是我做美容时认识的一个小姐妹,从小父母多病,她做为家中的老大担负起了照顾妹妹,侍奉父母的责任。女孩各种女红都会,为人处事也落落大方,喜欢她更主要的原因是,她还是我们当地的一名义工,去孤儿院,敬老院,小小年纪懂得感恩,更懂得报恩。可以说女孩身上的许多品质是我所欠缺的。而男孩是我老公的一个表弟,仪表堂堂,为人耿直大气,更重要的是他喜欢善良的女孩。在说之前,我是比来比去,甚至觉得他们俩就是天生地造的一对,该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对人儿。

于是,在一个夜风中夹杂着花香,天空中挂着圆月的夜晚,我将他俩用红线牵到了一起。女孩一口一个姐的甜甜喊我,男孩则有些拘谨的呆呆站着,我这边介绍完了,人家二位都打趣着要尝尝我做菜的手艺,我洗洗涮涮的弄好,为了给人家两个人制造机会,背起当时才3岁的儿子去了邻居家玩,我心不在焉的玩了有40分钟的光景,等我回家,女孩已经走了。我的那位表弟呵呵的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人呢?”我着急的问。“走了。”“走了,你怎么让她走了?”“她想走难道我还要强行留住他啊!”我的男主角一脸无辜的回答。结果可想而知,从此以后他们再未有过交集。

就在昨天,女孩还给我打过电话来,说很久不见了,有时间的时候我们一起聚聚。现在她早已结婚,女儿都已经快上小学了,找了个国企的副总经理,格外疼她,宠她。对了,听说也是在做义工的时候认识的,都是善良的好人。而我的表弟,也早已结婚生子,新娘子娇美秀气,在婚后的第二年就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现在的他们也是满满的幸福。

写到这,我只是觉得,他们都是好人,没在一起,不是错误,只是不合适。

我说的第二对人儿,女孩是我自家的一个妹妹,长得文文静静的,说话声音都是小小的,生怕吓到书桌旁的那只苍蝇。女孩家境很好,而她自己也是努力进取的,在大学毕业后就进了当地一家知名的大企业,因业务能力棒棒哒,不久就被老总委以重任。男孩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人虽然长得斯斯文文的,确有一张人见人怕的犀利嘴巴。忘了说了,他是当地律师界数一数二的人物。按我给他起的绰号,该是一标准的律霸。

衡量来衡量去,我觉得他们该是蛮般配的一对,于是我又安排他们见面了。这次的结果如我所料,一见面男孩被女孩的美貌气质打动,女孩被男孩的学识渊博折服,现在的他们已经结婚,只是听说他们想做快乐的丁克,暂时还没有想要孩子的打算。这有如何呢?他们至少是幸福的。

写到这,再加一句,这就叫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了对的人吧?

第三对,前几天刚刚安排两个人见面,结果如何,下次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