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迷了,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的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一般都是些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而鲁迅写的这篇学的着重点却是孩子分了如何塑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学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它,对了她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着了。晴天又来消释她的皮肤,夜又使他结成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物体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样了,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生存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他成为他生活中的累赘。
《雪》这篇文章用了许多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他们写成是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是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的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