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桶上的好时光”,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电台对于碎片化阅读的解读:手边摆着杂志一目十行,又或者是捧着手机兴之所至。这场景好似习以为常、好似理所当然,可在我看来,这样的时光,怎么能称之为“好”?
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的阅读极易陷入浮躁之中。越来越多的鸡汤文占据了我们的手机屏幕,真正考验我们阅读耐力和理解力的文章逐步被边缘化;阅读面积由原来的16、32开变成了5、5、6英寸;阅读方式由原来的“读”变成了现在的“浏览”。每个人都在追求阅读的速度,以至于到最后变成了筛选题目,感兴趣的就点进去,无感的直接略过。这样的碎片化阅读,怎么能称之为“好”?
长时间以这种状态阅读除了带给我们所谓的效率以外,也会令我们丧失阅读耐力。试想,单次阅读量最多停留在“前言”的水准,长此以往如何去面对那些有价值的书籍?别说翻开来读,光看看几指宽的书脊,恐怕就压力重重了吧,慢慢的,便会失去阅读长文的勇气,从而错过绝大多读书带给自己的精彩和愉悦提升。这样的严重后果,又怎么能称之为“好”?
关上房门,打开书,释放出来的才是自己的灵魂。
儿时,每到周末我都有一个固定的项目:找一个下午,将自己锁进自己的小房间,伸手到头顶的书架,将昨晚未读完的书条件反射般地抽下来,熟稔地拿出早已夹好的书签。此时大脑瞬间习惯性的平静下来,注意力集中到上次结束时的段落,思绪紧跟着进入了作者勾勒出的世界……
一直向往着那些欢愉的下午,那种沉静在自己世界里的陶醉和享受,都是世间极高的体验。很幸运,从小时起我便找到了一种可以持续体验这种欢愉的方法——充满仪式感的阅读,只是那时自己尚未意识到。
是的,阅读需要一些仪式感。
小王子问:“仪式是什么?”“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狐狸说。
仪式感,暗示你必须要认真地去对待这件事。古人读书最为讲究,每每读书之前,总要焚香净手,端衣正帽,一系列准备工作完成后,才凝神敛气地坐下来开始读书。这种恭谨的态度,就来自于仪式。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的夫人曾供职于一家图书馆,他们家有个约定俗成的读书习惯,就是晚餐后围坐在一起,轮流大声朗读。这种家庭阅读仪式,也显得认真隆重。让阅读慢一些、庄重一些,也意味着真心的尊重与喜爱。
仪式感,又让生活成为生活。就像王小波说的,“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而读书,便能让世界在你的眼前打开。法国人的公墓读书仪式——即便冬天,他们也坐在公墓的长椅上,坐在很冷的阳光里,戴着手套,一人一本,安安静静地读书。特殊的地方,有着不一样的仪式感,也可以了悟更多关于生命的意义。
阅读是与众不同的。每一本书里都或多或少承载着对待生活的庄重与体悟,与你的灵魂深情对望。就如同小王子最终驯服了狐狸,我们也该让阅读最终驯服我们自己。
很喜欢村上春树创造的一个词,“小确幸”——微小而确实的幸福这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仪式感,对待阅读便也该是这般模样,从中透彻生活本质中小小的、不易被发掘的乐趣。
试想在一个安静恬适的环境中,捧着一本纸质书,油墨的清香和沙沙的翻书声交相呼应,再加以令人不忍掩卷的内容,该是多么令人享受。唯有在时间的坐标系中保持阅读的仪式感,才应该是真正的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