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出现,让“共享”二字出现在人们面前,而随着共享书店、共享雨伞、共享篮球灯一系列“共享产品”的出现,人们也开始郑重地思考“共享”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如今的共享,是否只是打着“共享”旗帜的“假冒伪劣产品”。
要想讨论这个话题,明确何为“共享”自然成了当务之急,许多人——-包括一些共享产品的商家——-都认为共享,即共同享用之意,你提供商品,我们大家使用,此即共享之旨。然而真是如此吗?
摩拜单车、OFO被人为破坏、藏匿、偷盗的事件在报纸上每周都能见到,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追责也成了网络上热议的话题;共享书店内书本不翼而飞、共享冰箱内食物一扫而空……关于共享产品的负面新闻甚嚣尘上,但在感慨所谓“人心不古”的同时,也应重新思考“共享”二字的含义。
若把“共享”二字分开,“共”乃共同之意,此即众多商家已经做到之事:提供平台,支持服务。然而“享”字,却是真正难做之事。
如骑破损之车,如阅落页之书,如见冰箱而不见其内之饮食,如启伞盒而发觉其内无一伞,何让焦急赶机之人、嗜书欲阅之人、生活困厄之人、雨时归家之人“享”?
享受了权利,就要承担义务,这是一句人人皆可张口就来的话语,可是人们真的做到了吗?
商家做到了吗?出台规范的使用规则,制定完善的惩赏制度。如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对毁车用户封锁使用、对未到法定骑车年龄儿童的监护人实行告知,这是共享单车商家完全可以达到之事,也是其余共享商家同样应当做到之事。
用户做到了吗?遵守使用说明、遵守社会道德,在自己使用之时思考他人使用之时,在这个缺乏对“举头三尺有神明”之畏的时代里,人们理应建立起对道德之畏,对法律之畏。
可喜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注意到了法制与道德,企业与个人的素养。对共享的关注也愈发增长,然而人们对另外一些我们共享的东西关注甚少,甚至熟视无睹。
比如说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土地与海洋。
这同样是应当制定并遵守法规、建立起公德与道德的事物,是被敬畏了千年而如今被忽视的事物,也是急需保护的事物啊!人们的引喻失义正愈行愈烈。
共享时代的出现,从社会进步的方面看固然是好的苗头,而让好的苗头真正可以成长为参天大树之间,还须我们付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