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书包,可帅气了:有黄色的花边和许多精美的图案,我才在超市里躺了一天,就跟一种叫做钱的东西交换了过来,我一来到家,小主人就给我吃了好多书,我摸了摸肚子,都鼓出来咧!
第二天,我来到名叫“小学”的地方,那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因为一到那里,小主人就把我肚子里的食物一样一样地掏出来,我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而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小主人喂我吃东西时,又把一些“食物”落在了抽屉里,我嘴馋了,却够不着,哎,多痛苦啊;在我的小主人背着我排路队时,还一抖一抖地把我靠在墙上,墙上的石灰粘在我的头上,立马让我成了一个“白头翁”,真丑!走的时候,主人也不把我的“嘴巴”合上,许多我吃进的铅笔滚落在路旁,我只能连连叹气。
不过,在家里,小主人对我还是不错的,每天给我洗脸,吃东西,要什么有什么,唯一不好的是,他常用画笔弟弟在我脸上涂涂画画,害得我都毁容了。
哈,除了小主人,我最喜欢小主人的奶奶,小主人的奶奶在我吃不够的时候,总给我一两根铅笔,或是小主人的课本,有时还让蜡笔兄弟陪着我,这样我晚上就有人陪我聊天了。
你们喜欢我吗?那就去三叶城吧,哪里有我的好百个胞胎兄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