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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00字

何婧文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出自黄倍佳之手,生动的描写了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的故事。虽然她讲得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玲。很可爱的名字,一听就觉得她一定是个很活泼的小女孩。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有点像我)金玲的妈妈对孩子的成绩看的很重要,而她的爸爸却只希望孩子每天快乐就好。

在学校,金玲的成绩一般。数学一塌糊涂,语文、英语还行,总的来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因为她思维敏捷,爱动脑筋,所以在上课时常常能受到老师的表扬,她的作文也能时不时写出让人耳目一新的精彩。可她有个最大的毛病,粗心。错字连天,明明会写但总是粗心写错。但这一切在一件事情发生后出现了改变。那一次上提高班,因为老师要晚来,大家就玩开了。金玲和她同桌画画,另外三个女生在玩枕头大战,不小心把枕头打坏了。后来老师问起,就因为那三个女生是好学生,大家怕得罪她们就冤枉是金玲她们那些中差生干的。这让金玲气愤不已,下定决心要做个好孩子,不再让别人欺负。后来在她的努力下,学习进步很大,并改掉了很多坏习惯,最终考出了好成绩。

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愿意改变并加上努力没有什么是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