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是“家庭”中的一员。好的东西应该大力发扬;好的东西应该继续传承;好的东西应该“全家”分享。
材料所述,一位82岁的孙老伯因为救了一位57岁的大妈而出名。他不曾向大妈索要任何钱财,只求那个大妈能把他的行为在电视台报道一下。这种做法让许多人质疑。老伯只是想把这种好的行为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人去学习,所以我支持这种行为!
好的精神应该宣传。
陈光标大家都不陌生,中国的一位大慈善家。他有钱是没错,但他不是拿钱去求得荣誉。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陈光标用自己的能力向大家证明了一切,他不怕艰苦,自己带队去做义工,去救人,向灾区捐钱、捐物、捐生活用品等等。他的付出向大家证明了一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对他给予高度评价;最有良知的企业家。许多人都说;高调慈善无可厚非。
好的精神应该弘扬。
如果没有报纸,又有几人知道雷锋?如果没有广播,又有几人知道雷锋?如果没有历史资料,那又有几人知道雷锋?
在雷锋的日记里有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在这段发人深思的问句中,你是否悟出了一种道理?其实,说到底。“雷锋精神”就是从小事做起,说实话,做实事,踏踏实实,真心待人,并且持之以恒。所以说,向雷锋这样的好精神应该大力弘扬!
好的精神应该传承。
莫言的所做所为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感到自豪和骄傲。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他既高兴又平静。高兴的是他的作品得到了世界认证,他很骄傲,也很高兴。平静的是他没有被诺贝尔文学奖压住理性,平常的面对这一切使他达到了常人所达不到的境界。在富商陈光标得知莫言一所别墅,价值750万。但莫言婉言拒绝了。他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去学习和传承的。
好的精神应该分享。
“感动中国”是一个“全家人”共享感动人物事迹的大舞台。因为有了“感动中国”,才让我们知道了许许多多“善行”“善举”的感动事迹和人物。那一个个感动中国的人物和事迹,无一不感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因为有了这个平台,才让我们知道有许多鲜为人知的小人物在做着感动大社会的事情。好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宣传的,大家都知道了推动人们向善而去。就会让我们的心灵多一份感动和多一份行动。
有些不留名的好事也是好事。而有些好的人物和事迹,则是大力宣传的。只有这样做下去。社会才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总而言之,孙大爷的救人行为应当好好宣传一下,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