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许多名人就是从小与书为伴长大的。我也要向朱熹一样——读书做到三到,谓心到、口到、眼到。
我很爱看书,但妈妈非逼我看正课,所以我从不敢明目张胆地看闲书,我为了不挨打只好听这位“皇母娘娘”的指令。九点了,我的睡觉时间到了,根据“皇母娘娘”制定的法则,睡觉就如开朝廷大会一样重要,可我今天还是大胆地与“皇母娘娘说:“能让我多看一会儿书吗?”“不行!”“皇母娘娘”差点就要把我拉地牢了。我只好服从。等我的房间熄灯了,房间睡了,我可不能睡啊?我把夜灯开起来。小心翼翼地拿起《中华上下五千年》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不时与书中的人物对话,看见好人都遭遇痛苦或折磨时,我便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我终于知道偷着看书是什么滋味了!我就像课本里的《窃读记》一样也知道他当时窃读的难处了。
我喜欢看侦探推理小说,从小立志当福尔摩斯的女版,我正预习着《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当我读至第七自然段时我知道了怎样才能把书里的智慧像吸知识器一样吸入脑子里:首先要理解内容,然后要理解作者,回过头来品味欣赏的片段,做完这些记读书笔记,最后思考写作目的。一次我正在看看了二十一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自从道怎么读好书之后呢,我想了想前二十遍都是囫囵吞枣,我要开始“煮书”了!这样读的味道比前二十遍囫囵呑枣的味道好多了。我下定决心,要想走遍天下书为侣里说的一样:每个人的读书方法都不同。所以我也开辟了自己的读书方法读,一次一次读,一次一次地改进。果然见效了。写作文也越来越有灵感了。
阅读就能获取知识,有了知识就可以更好地学习,学习好了成绩就自然会优秀。但对我来说读书不仅能这样,还可以给我带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