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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鲁迅先生作文1000字

陈奕含

中国史上曾有这样一个人,瘦瘦的身体,黄里带白的皮肤。头发一寸寸像刷子似的直竖着。胡须像隶体"一"字。又浓又黑。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蓝色长衫,手里拿一根安烟。有人曾说过,将他放在人群中都识别不出来。就这么一个长相平凡的人,他手中挚的笔。?一度揭示旧社会的黑暗。他的文章是犀利的,是泼辣的,是敌人感到深深的恐惧,他是谁呢?他就是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生于1881年9月25日,逝于1936年10月19日。他是浙江绍兴会稽人。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

1902年时,鲁迅东渡到日本留学学医。但有一次在学校看电影时他却,他看见了这一幕:当日本人用刺刀挑死一个俄罗斯走狗的中国人时。围着一大群的中国人却面无表情无动于衷看着同胞被杀死。这一幕极大刺激鲁迅的心,他认为一"医人"只能将人的身体治好。却对麻木的心没有起到作用。所以他弃医从文。回国后,在1918年的中国杂志《新青年》上,第一次用鲁迅做笔名,发表了中国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我好奇极了,鲁迅先生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是什么样的?这又跟"医心"有什么关系呢?我急急的去翻阅了这本书,却没有找到任何有关旧社会的词句。我却沉浸在《狂人日记》的世界中一早忘了翻书的目的。

这本书很荒唐,语言"杂乱无章"。但他荒唐似乎荒唐的有理式的,将我深深吸引住了。"吃人"这个词语在我脑海中徘徊,我想这"吃人"绝对另有含义。反复的翻阅,搜集有关鲁迅的资料。当根据创作背景去对比时,便恍然大悟-原来吃人是当时社会中那些愚昧无知,残忍的人所干出的血腥的事情。

我不禁佩服起鲁迅起来。他的文章果然如传闻一样,犀利,泼辣。将吃人这件事变得丑陋、下贱。我不禁崇拜起鲁迅那支笔来。虽然巜狂人日记》只是隐喻。但我仍为鲁迅先生那股,敢与黑暗社会作斗争的精神感到钦佩。

鲁迅先生用大半生的时间,以笔做武器与抗争。当然就少不了有与出版社的一些故事。

有一次鲁迅先生在一家知名的出版社发表文章。因为当时收费是按字数算的。这家出版社就不把标点符号算在内。鲁迅先生有一次就把一章没有标点的文章拿去发表。出版社就以没有断句为由拒收。鲁迅当即回道:既然标点不值钱,那说明标点便可有可无,为什么标点不算字呢?我读到这儿不禁想发笑。鲁迅先生可真幽默呀!居然能想出这种办法让出版社妥协。

他不仅幽默风趣,而且在周海婴眼里他还是个好父亲。

周海婴曾写道我"我竟斗胆,把父亲专门买给我的留声机大卸开了"而父亲总是叹息一口勉强让步,这个父亲可真好呀!要是我爸爸知道我又把什么东西拆开了,非打死我不可。哎一如果我的爸爸也像鲁迅一样那该多好。

鲁迅先生在我心中是那么慈祥、伟大、勇敢、置自己生命于度外,不顾一切地投身革命事业之中:不顾惜自己的身体,却反叫社会低层注意身体。不让他们干重活。反动派对他恨之入骨一不停对他施加打击,他却毫不畏惧,即使生病了也不放下自己的工作。他永远是我学习的目标。世人将永远记住这名越老越顽强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