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鑫。”老师点名让他回答问题,他本能地站了起来,习惯性地左看一眼,右看一眼。经过同学的窃窃提酲,“选A。”“为什么选A?”老师又问了一句。“那什么,”他低头看了一眼老师,又迅速的看了一眼题,“那个,x的平方加1不等于零。”“好,你请坐。”
他坐下之后,又东张西望,这儿看一眼,那儿说一句话,这又碰一下。
在他眼里,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铃……铃……铃……”,铃声响过,他又坐不住椅子,习惯性地东走走,西窜窜。他的身体除了睡觉,不,可能连睡觉时都没有休息过。总是肆无忌惮地动着。
虽然你看他整天蝇营狗苟,可考试却从不被谁落下。始终是班级前三名,去年期末在北片夺了个季军。你看他这么聪明,可有时候他的行为也会让人感觉到他很傻。
大雪纷飞,球场上满是皑皑积雪。只要下课铃响过,他扛着扫帚飞一般冲向操场去扫雪。即使别人提醒“老师不能让上体育课。”可他还固执己见,他坚持不扫完不行。和他相处久了,就会知道这是他对篮球的热爱,爱得痴狂。老师们也常常说,“你要把玩的劲头用有学习上……”这样的话,前半句几乎都一模一样。
说起孙启鑫和篮球的关系,这不仅仅是热爱所能代表的。他玩篮球的确是很出色的。他那黝黑的皮肤可能就是玩篮球晒的。
他总是说,“如果我再高点,我就扣了。”这话绝不是吹嘘,他总是玩一些MVP,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动作,可对一个才1米70的初中生,是相当难的。他最崇拜的球星就是韦德,正如韦德一样,他就是我们班的“闪电侠”。突破虽说达不到如入无人之境,也并不是神来之笔,但堪称新庙中学一绝。我们不得不承认——那是他日以继夜的锻炼换来的。
孙启鑫在我眼中是一个活泼开朗,却又不免因为点小事就发脾气的俊才。虽然表面上平淡无奇,简简单单,内心却极不平常——痴迷于篮球之火藏于肺腑。他对篮球的热忱正如李白对酒的痴狂,吴道子对画的痴狂,王羲之对书法的痴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