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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牺牲》有感900字

何润华

是的,也是老舍的小说。老舍在《铁牛与病鸭》中描述了一个留洋归国的王明远,他“既不闹中国脾气,也不闹外国脾气”,中餐西餐都行,中国电影外国电影皆可。与王明远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牺牲》中留美归来的毛博士,是一个既有“中国脾气”,又有“外国脾气”的人。同时,相对于王明远一心为公,想做点有用的事情,毛博士则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王明远在甘心牺牲自己,毛博士则在抱怨自己在做着牺牲。

老舍在写这篇小说时,很会起名字,文中的“毛博士”并不“博”,确切的说,不是“博学”,而他“博”的内容,则在生动的描写中一一突现出来。这充分显示了老舍的写作风格:越来批评一个人物,给他赋予的名字就得越赞美的口吻。这与小说《善人》的命名方式简直是如出一辙。

作者对毛博士的半土不洋的描写首先是从外表开始的。“我”第一次见到毛博士,他全身的西式打扮,都带有刻板的色彩,俨然是在隐喻他对外国东西的教条照搬,所以给人的感觉是不中不西,不土不洋。“他不使人觉得穿西服的洋味儿,而令人联想到孝子扶杖披麻的那股勉强劲儿”。衣着穿戴其实最能直接传达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尤其是在近代中国社会,如何打扮成了表明自己或新潮或老派的最简单方式。作者在开篇对毛博士的着装描写,不仅很清晰地给读者以感官印象,而且也为下文的叙述定了基调,实在是好哉!

文章着重描写了毛博士的行为态度,给读者的印象十分深刻。比如小说描述毛博士自恋式照镜子,作者用了相当幽默的话来调侃,“这位博士把那么晴好的天气都带累得使人怀疑它了”。初次相识后,毛博士给“我”留下了这么一个印象,“我只觉得他像个半生不熟的什么东西——他既不是上海的小流氓,也不是在美国长大的,不完全像中国人,也不完全像外国人。”小说中在毛博士与学校的合同事件上,毛博士以“美国精神”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觉得利益受损,马上就用“中国精神”来衡量、解决问题了。婚前婚后毛博士生活、态度、思想的大转变,使“我”完全洞悉了毛博士的内心世界,他爱惜的只有自己的钱财,这是个典型的自私自利者。

小说的结尾,毛博士消失了,“有的人说,到现在他还在疯人院里呢”。按照毛博士的性格发展逻辑来说,最终的去处也只能是疯人院了。

我从文中学习了怎样描写一个人,怎样增加文章细节的突出人物形象,怎样做到充分显露文章主旨等,可谓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