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很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很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种。
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读书,原来如此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