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产业产值超全国票房总额,抖音主播月入过万,使用主播软件的人群日趋低龄……新兴媒体裹挟着信息的碎片,成了一股洪流,席卷而来。
时间的潮流汹涌而有难以抵挡之势,这无可非议。跨进新媒体时代,网络化商业注定拥有纸质商业不可比拟的优势。于是“网红”的出现似乎成了媒体发展的必然。可当洪流中的泥沙显现,水流日趋浑浊时,当引发群众更多的思考。
对大多数“网红”,人们往往“先捧后踩”。正如曾居热搜榜首的温婉,她的抖音视频曾占据了大大小小的网页,无数网友心系于此,关注她的微博,评论她的动态。可事后却有人爆料说温婉并未成年,整容、辍学、堕胎,进出夜店,丑闻接踵而至。温婉随及遭到封杀,此后又有她直播澄清洗白,而网友或同情或斥骂的闹剧。
温婉的身份遭到如此深的质疑,她本人还在网络上尽显姿容,商业端口与商业平台是否应对此负责?平台工作如果足够有力,追根溯源,就应卡断不良“网红”的来路。退而言之,应在监管过程中尽早将其遏杀,而绝非在舆论闹得沸沸扬扬,主播吐尽谎言,评论乱成一片时,姗姗来迟,将难以收拾的网络惨象勉强塞进口袋,胡乱地打个结,权作了结。“网红”职业是对商业平台的一种反向考验。“网红”变“网黄”,网络的混乱,我们当寻其根源。
可“网红”就可以直接同“污浊”,“社会暗面”画上等号吗?未必。浊流中自有清泉,只是深深藏于其中,难以被发觉:曾有一位山西的佛像雕刻者,沉默于城市的一隅,只能尽己之力传承这日渐式微的非遗文化形式。而偶然的契机让他将雕刻的视频配上优雅的音乐,送上了网络平台。于是沉思的佛像和浓妆艳抹的女子一样爆红了。乐观者言“网红”并不是坏现象,悲观者言“清流”毕竟是少数,浊流之势不可小觑。可见商业平台的利或弊并不能指向一端,“网红”更多的是对商业形式本身和盈利方、使用方的考验。
而“网红”所携之浊流似乎只是社会风尚的一个映像,网红们抓住社会普遍心理,只是有走正或偏的区别。
而若要改变网红偏离的现象,或许只能从人心的根本出发。浮躁的社会注定只能拥有一张张整容过后的虚伪面容,只会出现一例例为迎合世俗而突破法律底限的丑闻。
自有人意欲祛除浊流中的沙尘。《中国国家地理》中有一期刊特邀江一燕走向峰雪天际线。画面上她只是一身简单的运动着装,手上捧着一个相机,看向远方。
美丽而不失规矩与诗意,这才应是网络和娱乐的新走向。正如江一燕背上行囊,不觉在杂志的彩页里衬托了横断山区的雄壮。
又或许不仅网红,不限于娱乐界,整个社会都需要一次完全的净化。以人心拔擢世俗的浊流,在普及的基础上,完成新式媒体与新兴信息的飞跃。
洪流奔腾入海,愿其由浊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