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初读完这本书,耳边总是回响着这声音。
许三观,一个生活在南方地区的工厂送茧工,在我眼中他的一生艰难而又“狗血”,却又十分真实。在他的一生中,经历了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革、上山下乡等等,经历了妻子的背叛、家人的分合矛盾、生死的离别。他的一生无论或顺或逆,都以卖血渡过了一个个难关,以透支生命与力气的方式,为了活着而活着。
十二次卖血,一次为了娶妻,八次为了孩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未卖成的最后一次是为自己。重复的十二次卖血贯穿了全文。文章写初次卖血时,许三观拼命喝水,想稀释身体中的血液,卖完血后又颇有仪式感的吃猪肝喝黄酒,为了“补血”,这几个镜头,不仅令人耻笑于他们的蒙寐无知。随着故事的发展,不难发现,许三观其实在不停地在不平等的生活中追求着“平等”。事实上,在当时的社会,只有苦难的人民是平等的,除了李血头这类人物:全城的人脸上的肉都少了,只有李血头脸上的肉和之前一样多;全城人都苦着脸,只有李血头脸上笑嘻嘻的。虽然李血头是一个医生,却也显露出丑恶的嘴脸,压制着当地的老百姓,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甚至有点斤斤计较,粗俗无比,吃不得半点亏的人,在他知道自己白白替他人养了九年的儿子时,毅然决然的对一乐不管不顾,放任自流。“饭可以给一乐吃,但卖血的钱买的面条则不行”,但他也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免不了对这个养了九年没有犯过错的孩子心软,以至于一乐只为认他为父亲。在最后一乐病重于上海时,许三观一路上在不同的地方卖血,卖掉了力气,甚至差点卖掉自己的生命。漫漫路途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老了,一口盐,一碗水,一颗爱子之心,令人热泪盈眶。他很普通,却又在他的普通的灵魂中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故事的高潮是许三观在饥荒时用嘴给一家人“炒菜”的桥段,这一段令人感到既好笑又心酸。“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儿就行了,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又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今天是我生日,都来尝一尝我炒的爆炒猪肝吧!”说完许三观开始哈哈大笑。这笑声笑出了无尽的乐观、坚强,笑出了心酸,笑出了对苦难的斗争。这些苦难往往是真实的,残酷的,是常人无法逾越的大山,但在顽强意志面前它是可攀越的。这段描写中苦中带甜:生活虽然苦,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是暂时的,而温情却永远长存。
令人最心酸的桥段是在许三观的晚年时,想再吃一次猪肝,可他没有钱,就想着为自己卖一次血。当他在李血头口中得知他的血只能卖给刷油漆的时,他哭了。整篇故事中许三观哭的桥段少之又少。或许他以为自己的生命到达了尽头,没办法再承受任何打击,没办法在解决生活中的拮据;或许他是因为自己一生都在为家庭而卖血,想为自己真正活一次,却发现再也没有机会了。
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所拥有的优缺点也存在于各种人的身上,他的一生艰苦而又丰富,他的故事充满着心酸、眼泪、温情与欢笑,一生都为了一个完整的家庭而付出。他的那种乐观坚强,面对琐碎的生活,即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