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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1000字

刘映希

那天晚上,我突然心血来潮,打开了封尘了几年的钢琴盖,翻开了布满灰尘的钢琴谱,抚摸着黑白琴键,弹着几首十分简单的小曲,感受到了一种时间的重量。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在那天早上,妈妈买回了余华的《活着》。因为老师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小说,我很高兴,迫不及待的想一睹为快。故事比较短,我比较快地就读完了,而后,感觉很惆怅。

薄薄一本小说,却因为承载的死亡、苦痛,显得那么沉重。从中,我们见证了主人公福贵七个亲人离去的残酷过程:是父亲、母亲的忧郁而死,是儿子有庆的抽血致死,是女儿凤霞的出血而死,是妻子家珍的积劳而死,待我们所有人都以为幸福将至,苦难远去时,从天而降的二喜的意外死亡和随后苦根的活活撑死,几乎让读者情不自禁地目瞪口呆!小说中,个人的生命就像一根根芦苇,冲散,在了时间的长河中,渐渐湮没。死亡,真是简单不过的事,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尖刀,将生命拦腰截断。而亲眼目睹这一切的福贵,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呀!

但再看看暮年的他,却常常面带着微笑,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过去,保持着一份平静如水的心态。上天对他固然残忍,但他,却仍旧在田间快乐慵散地吆喝着自己亲人的名字,让和自己同名的老牛不觉得孤单!真是让人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情!是什么支持着他?我想,

是他要活下去的信念吧。正是离别太多,使他明白生的可贵,正是生的可贵,使他明白活着的意义。他一人,孤单却又快乐,与老牛谐乐,在这天园乡景中相互衬映,形成一幅别致的画。他为自己的生活添乐,看透了人生,从无知少年到一家之主,再到一块沉黑却又敦厚的树桩。他的生正逐渐升华。

他,在我看来:从平凡抵达到了伟大。他,太普通,既非一个饱读诗书、吟风弄月的人,也非一个天生异秉、特立独行的奇人。他,只是因为经历的多,是那些经历呀,磨炼了他的人格,是那些经历呀,锻造了他的高尚,只因额头被打上了岁月的烙印,使他明白了世间的真理,依旧快乐的生活着。如同作家余华爱听的那首美国民歌中历尽苦难,却依旧选择淡然乐观的老黑奴。

老人对生命的坦然,也感染了我。想到都市中的男男女女,心中欲望无穷无尽;他们富有着,却像少年的福贵一样,精神空虚,对生活依旧是抱怨,依旧是不能平息;现在的孩子们,那些整日泡在蜜罐里,整日不知天高地厚,要这要那的小皇帝小公主。当苦恼的人们

总在疑惑着:在长长的一生中,为什么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走的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老人与田里的牛,会用沉默,给你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