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对”,守其“好”
似乎自古以来,“对”的事与“好”的事常常处在对立面。“对”事绝不能带有丝毫轻浮,只有就事论事的严肃性。“有意思无意义”的事情却向来讨巧,为不愿拘泥于条条框框的人们所向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话不差。在多数大是大非面前,我们需要的无疑是拂去轻浮,持重沉稳,以正确的是非观来为人处世。可事实上好事趣事与坏事错事绝不能一概而论,更忌讳一棒子统统打死。须知“好事”有其独特的社会意义与价值,虽说有时会有悖于社会规则,但若将其管控在无伤大雅的范围之内,岂不是为社会环境平添了一份活力?
让“好”事奏响生活插曲,为人心注入能量,更应让“对”事带上人文关怀的精神。我们深知事物拥有其两面性的特征。诚然,事物就当分对错,当讲规矩,却绝非万事总是涉及大是大非,无丝毫的人情可讲。在社会舆论、人心倒向事物的一面时,人们所应当站立的,是道德的至高点。
与此相对,当人们处于道德理性的抉择点上进退维谷时,何不让“对”事为“好”事松绑,让道德约束为人心松绑,让规矩教条更有人情味,让“对”事为“好”事让步,更让社会上吹起几缕人文之风。
“对”事不见得总是符合时代的价值取向,终究万事绝非是一成不变的,当人心指向与规则有所出入时,一味地墨守陈规无疑是迂腐的。规矩终究也是人制订来为人服务的,明者因时而变,智者因时而动,当规矩对“好”事打上同情分的时候便应当开始思考其本身趋近于社会价值还是与其相悖。
在很多情况下,“对”未必总能与“好事”画上等号。然而依笔者之愚见,“对”事又何尝不能转化为“好”事?个中的区别只在于心态的转变。在遭遇了贬官这样的人生低谷之后,苏东坡丝毫不以为忤,仍是挥笔造就了“但少闲人如吾两人尔”等等诸多的千古名句。规矩教条使他饱受了贬谪之苦,可苦中为乐的豁达人生态度却让他在困境中“自成方圆”,终成一段美谈。
明者因时而变,让规矩为人心让路的同时,更应在心中自成一方天地,化端庄肃穆为自得其乐,当为人生至味。
知其对错,守其方圆,不拘泥于合理性可疑的条条框框,方为正确的处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