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七十古来稀,猛一回头我这一辈子,像个故事一切恍如昨天,那是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娃娃,转眼已是土埋半截了。这辈子太多的起起落落,到头来只是一场烟云,笑笑罢了。唯一不变的是半辈子的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看看那枚戒指,这半辈子的风雨就是它陪我挺过来的虽然戒指上的金色渡边已被磨光,但镶嵌在上面的朱红色宝石却依旧鲜亮。
“啪”,戒指与地砖碰撞发出的清脆的清响弥漫在耳边,红色宝石被弹开,宝石下的小坑袒露出来,思绪被拉到了那个瞬间:
“小王,你快走,我们已经暴露了,但你不能死。”说着,他取下手上那枚亮闪闪的戒指,说:“这里面有着重要的情报,如果不及时送到,我们的地下联络站将会毁掉,所以,我掩护你离开。”
“不,不行,你是排长,你先走,我掩护你。”我又把戒指塞给了排长,排长紧紧地抿着嘴,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那布满皱纹的脸在月光的照耀下格外平静,接着,他缓缓的说道:“小王,我年纪大了,只怕没走几步就被敌人追上了,你是小孩,跑的自然比我快,我们一定要以任务为主啊!当特务这么多天,你的机智我能看得出来,如果遇到危险,也比我应付得来。”排长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小王,我知道我今天没有出去的胜算,只是希望,等到革命胜利的那一天,你能到我的坟前告诉我一声,我就知足了。”排长静静的在椅子上坐着,而我早已泣不成声,手里紧紧攥着那枚朱红色的戒指。
窗外,脚步声越来越近,排长拉着我的手说:“时间不多了,记住,趁乱逃走,四周都被敌人包围了,等到前边枪声一响,你就从后面逃走。”“嗯”。我抹了抹脸上的泪水,狠狠地点了点头。逃出后,刚才排长在的那间屋子突然爆炸,赤红色的火焰在天空中燃烧,就像排长那颗赤红色的心。
几年后的早晨,天空还是灰蒙蒙的,只有那天空中缓缓升起的一轮红日在阴霾的天空中格外耀眼,手中这枚火红的戒指也格外的烫手。排长,以他生命的代价换取了这个情报,换取了革命的胜利。
我向着太阳的方向前进。不论风雨,有时敌人的炮火在我身边炸响,有时疟疾让我浑身发热,即使战前卫生所粗钝的手术刀割在我清醒的皮肤上,我也从不退缩,那坚硬的红色的铁环在我贴身的衣服上烙烫着我的心。从战场到工作岗位,从一个小通讯员到战士,再到新中国的公民。
每天晚上,我都要擦拭这枚戒指,然后轻轻地告诉他,“排长,革命胜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