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温州的李先生由于孩子发烧需送急诊,但儿童医院车位不足,情急之下将车停在医院外的路边,并附纸条解释,请求交警莫贴罚单。交警看到后非但未贴罚单还暖心留言。有人认为,虽事出有因,但不能就此特殊照顾,但我却以为这是执法人员的进步,如此柔性执法,为社会添了一抹暖色。
苏格拉底所言“法律就是法律,不管它多么令人讨厌”揭示了法律规章的强制性。而正是碍于规则,李先生才在车上留下了解释的纸条,并请求不要贴罚单。由此可见,李先生熟知交通法规,也深知自己的违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但与遵守规则相比,显然是发高烧的孩子更要紧,迫于无奈,他只得违规,但他留下了解释。他已经做到了尊重法律法规。
但社会上的一切法律法规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服务。纸张上的规定,虽然涵盖大部分情形,但难免会预判不到一些新的突发情况。当出现突发情况时,就需要执法人员柔性执法,让执法灵活化、人性化。
《韩非子》载道:“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早在2010年,上海市就出台了两个规范行政执法,意在鼓励柔性执法,这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变通,显示出人性化的一面。交警见纸条不开罚单,反而暖心留言,祝愿孩子早日康复,充分体现了柔性执法,彰显变通的力量。
但值得注意的是,柔性执法并不等于滥发善心、化身圣母、颠覆原则。而是在正当条件下,在规则框架内实现理性、平和、文明、人性化执法,让事件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交警的处理方式让人暖心,也有对交通法规的维护。他在纸上不仅祝愿孩子早日康复,而且留下了“下不为例”这四个字。虽然可以谅解车主的难处,但还是要提醒一下,既做到了柔性执法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且不失原则。
至于有人不赞同如此“温暖执法”,何不试想一下,要是有一天你自己成了那个名动全国的报警只为闯红灯救人的出租车司机,你是希望被生硬地按规矩处罚,还是接受有温度的柔性执法?我想后者是大多数人的答案。
安提戈涅有言:“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不仅是法律,执法也是如此。柔性执法,不局限于死板的条条框框,社会才会更加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