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爱之物是一只小狗——豆丁。
故事还要从我第一次去隆回说起。
那天,我紧张又兴奋地握住爸爸的手。打开门,看到的是一条拉布拉多犬。它很漂亮,真的!金黄色的毛向下垂着,一双乌黑的眼睛好像在说话:“你是谁?为什么来我家?”健壮的四肢漂亮极了。
尽管它很漂亮,我却还是怕它,因为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我看到的它是这样的:它对我龇牙咧嘴,金黄色的毛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冒着死亡之气的毛发,透着一股高冷的气息。
我打了寒战往爸爸身后靠了靠,姑姑来了,她一边招呼我们一边拍了一下豆丁的头。
没想到睡了一晚,它像跟我是老熟人一样,对我亲热有加。我呢,却还是对它“怕而远之”。
它总是有意无意接近我,比如,我在火箱里和文博哥哥看电视,它假装去找爷爷,绕过哥哥。见豆丁绕过自己,哥哥可不高兴了,对着它喊:“走我腿上还近一点,为什么不走这儿?”豆丁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仿佛在说:“你配吗?”哥哥气得半死。豆丁并不理睬他,而是欢欢喜喜爬上我的腿,装作重心不稳上,向我这边一倾,然后重新站起来,高高兴兴地去找爷爷了。
几星期后,我渐渐不怕了,开始乐意和它一起玩耍。要不就是抓着它转圈圈,不然就是玩“背背更有力”(就是它背我在家里转来转去,我两岁的头贴在它毛上很舒服,比高级的枕头还舒服。)
转眼,离别的日子到了,我含着眼泪和它挥手,隐隐约约间,我看见它眼睛里也有一丝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