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三天,回来后发现我的“家产”(一大堆零食)一干二净了。what?我的家产呢?谁把我的“家产”给弄没了?难道是她?想到这里,我迅速地查看,发现了我的家产的包装袋。又在姐姐的房间里进行了细密地查探。奇怪,怎么连一点渣子都没有?难道是她的“吃技”提高了,还是她经过前几次我的“侦查”后,经验丰富了?查来查去,即使一点蛛丝马迹也不放过,最终,她做得并不是天衣无缝,我终于在她的鞋底下发现了证据,一些零食的碎屑粘在鞋底上。手握证据,我一下子来了底气。
我又把姐姐喊了过来,开了我们家有史以来的第十次“家庭法院”。而这次的“被告”,自然就是我的姐姐了。前几次也都是这位偷我零食,表面上在家里看着威风凛凛的人。
我严肃地地问姐姐:“是不是你偷吃了我的零食?”
“没有,我都没往你屋里进过。”姐姐毫不犹豫地说。
“怎么可能呢?”我说,“在这个大家庭里,除了你我,其他的都是大人,除了你,那些大人们是不会打我零食的主意的。”
“那也可能是你自己吃完了,故意用这个来告我,然后才可以多吃一点。”姐姐毫不松口。
姐姐你也太认真了吧,撒个慌,连眼睛都不眨,而且还这么荒唐,我也是服了。
“肯定是你。不然,零食怎么会不见呢?”
“那或者是老鼠把它偷吃完了吧。”
“不可能,你是惯犯,不是你才怪?老鼠吃了,还有渣渣,你呢,吃了什么渣也没留下。肯定是你。”
“你拿出证据呀,想冤枉我,没门!”
“我找到证据了,你还是乖乖投降吧,这样,我还能饶你一命。”一听说有证据,姐姐有点心慌了,但是她仍然坚定地说:“没有,我没有吃你的零食。”
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开启了降龙十八掌,让你不说实话。我直接拿出证明,举着她的鞋,鞋底上沾着零食碎屑。
她只好只好投降了,我也得到了我的赔偿。
虽然这次我仍然胜利了,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赢得越快,我的危险就越多了,她,今后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