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的凄冷,带着切切悲凉;昏黄的灯,投下自己孤独的影子。这世间的万物,总有让人心弦一动的时刻。感动,无疑是人淡漠心灵的甘露,洗刷着人的无情。
若是文字,总没有抽象的图画或人物感人。但文字毕竟是记录感情的物质,带着真情实意。我的感动出现在阅读中。那被感动的一刻,阅尽无数书间沧桑心灵麻木的我,读的是余华的《活着》。即使在结尾,它也给了我意犹未尽。
书的前几页是获得的各种国际奖项与各种版文的自序,我有些感慨余华的强大,掠过无数国内外报刊点评,我进入了正文。
开头是十分朴实淡雅的文字描写着农村生活,三十年前的他逍遥地活着。他听着徐福贵讲自己的故事,而小说的主人公,也是福贵。
“凤霞被送走以后,家珍就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听到门响总以为是凤霞回来了,拉开门一看,只有雪在飘。”这些话让我的心弦动了一丝。家珍对女儿的思念流露在文字中,这是母亲的爱。母爱不是人最常赞颂的么?
“那个天杀的医生把有才的血全输给了春生的老婆,也就是县长夫人,等他把针拔下来,有才就死了。我不敢告诉家珍,她身子骨弱,我就偷偷地把有才埋在了荒地。”我的鼻子一酸,为有才的悲残命运感到惋惜,同时也对那个草菅人命的医生产生了强烈的愤慨。毫无人性,只分身份尊卑的旧中国,小市井风气暴露无遗。
真正让我感动甚至流泪的是这样一段话:“他望了望天,不知道是思考还是悲伤。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才淡淡地说‘如果苦根还活着,今年该上高中了,十七岁了。我的所有亲人死得一个不剩,要是我走了,也没什么挂念,两腿一伸跳到棺材里去。我都是死过几回的人了,多这一次又有什么关系。人嘛,总是要死的,像我这种‘老不死’的,不也要迟早归西。”我仿佛看到他坦然的笑容。余华用第一人称写了后半段话。这些话实在让我感到脆弱与惆怅:不论是从读者的角度还是主人公的角度,一个人对生死没了概念,他的亲人全部逝去。他似一轮经过几场乌云遮蔽的明月,繁星在一个个消失,只有他还在着,还活着,孤独地挂在天上,没了羁绊,没了牵挂,没了思念。
让我感动的时刻数不胜数,唯有这本书印象最深。这篇作文选材也许不够新颖,但是我流露的是我的真情实意,讲出的是我的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