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无数才子以念书为趣,以吟诗为乐,不知留下了多少千古佳句。而我,作为炎黄子孙,自然也继承了先辈“饱读经书”的脾性,这可能有点夸张,可我也算得上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了。
不是乱说大话,我读过许多书,无论是中外名著还是课外书籍,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不管书中的内容是有趣还是枯燥,我总能耐着性子读完。幽默风趣的《笑猫日记》,我是百看不厌,见到特别有意思的一段就用红笔圈下来,细细品味,多读几遍,这些句子就牢牢记在心里了;内容枯燥的中华上下五千年,我更是要多读几遍,把深奥的地方理解透彻,通篇的意思就逐渐清晰了。一通读全文,我就明白了它的表达思想,就发现它还是挺有意思的。因此,我更加喜欢读书了。
因为我“读书有方”,写文章更觉得是一种乐趣。三年级刚学写作时,妈妈要求我打好草稿再誊写,我觉得既麻烦又浪费时间,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升入五年级,我便抛弃了这条“老规矩”,写作时信手拈来,却也句句在理,我真正领悟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书让我自信,让我受益匪浅,我从读书中有学会了一个新的写作技巧——把从书中懂得的道理融入自己的作文里,多写一点总结,会使自己的作文更重点突出,脉络清晰。
家中的书不是很多,早已被我“席卷一空”,读完后心中更强烈的欲望让我开始向朋友们借书,只要谁买了新书,都会被我借来先睹为快。遇到不好说的书主子,我就想方设法收集词汇和大道理,用我的“超人智慧”说服他放弃“首看权”,这不我刚看完一本借来的《小海蒂》,又有一本《小小姐》被我拿来窃读?周末写完作业,我都会去书店看书。有一次,我和好朋友约定去吃咖喱饭,我坐公交车路过书店到德克士,离约定时间还有三十分钟,我便直接来到书店,从书架上找到一本《女生日记》,如饥似渴地看了近两个小时,直到书店下班时我才猛然想起约好吃饭的朋友,便飞快地奔向目的地。她们已经为我打包了一份,并取笑道:“书虫,你蛀书蛀饱了连饭也省得吃了。”我也只能嫣然一笑。
我,就是这样爱看书。在书中我领略了汤姆叔叔的顺服,感受了简?爱的坚强,体会了童年高尔基的不幸,品味了兔子爱德华的悲伤,看到了小根鸟的坚持。
读书,让我思想成熟;读书,让我心灵净化;读书,让我受益匪浅,其乐无穷;书是我终生的好朋友,书墨飘香,一直会伴我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