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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帅叔叔作文600字

李嘉杰

我有一个帅气的叔叔,他叫孙朝峰,是一名小儿科医生。是一个典型的东北大汉,他高高壮壮,皮肤黑黝黝的,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小眼睛,不高的鼻梁,厚厚的嘴唇……“What?”你们肯定会说,“这帅吗?”“帅!绝对帅!”不信,听我慢慢道来:

他,帅气的麻辣“教师”。记得有一次孙叔叔来我们班上秋季保健课,一进门我们就被他自带的强大气场给震慑住了,同学们在下面小声嘀咕:“这位老师看上去好严肃啊!”可是一上课,画风突变,幽默的语言,温柔的语调,丰富的肢体动作,让整节课既生动又有趣!更不得了的是,他还画得一手好漫画,同学们都被深深吸引,教室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帅!

他,帅气的“大侠”。2012年的一天,孙叔叔像往常一样在诊室里忙碌地工作,突然接到了红十字会的电话,被告知他的骨髓和一位来自江苏的白血病患者配上了型。他二话没说,暂别了即将临盆的妻子,到浙江大学附属医院捐献了骨髓。他的这一善举不仅挽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可他呢,却觉小事一桩!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的一天,那位白血病患者再次发病,孙叔叔得知消息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二次捐献的道路,并慷慨地表示:“只要有需要,献几次都行!”我觉得这样的孙叔叔是对行侠仗义的大侠最好的诠释,帅!

不仅如此,孙叔叔还是位献血明星,10年来累积献血30000多毫升,还得过献血金奖呢!这样一位可爱又充满爱心的叔叔,怎一个帅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