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换座位,我的同桌换成了有“第二个林徽因”之称的大美术家——林可可。这可把她以前的同桌给伤心哭了——他以前都是照着她的画来画画的。
她的学习习惯真的很好,上课的笔记做得很详细,字也写的比我更漂亮。这让我下定决心要超过她。每次写字我都尽力写出我的最高水准,每写完一个字笔杆上都会留下我手心的汗水,头上也是大汗淋漓。直到写完后,一对比,发现自己写的更好看,心头才会涌出一股说不出来的快乐。
因为她,美术课成了我最最惧怕的课。虽然我也学过画画,但和她一比,就像一个幼儿园的小孩子和一个美术大师在比。龙在她笔下,就是威风凛凛,让人不敢直视的一条龙;在我笔下呢?就是一条两根手指头就能捏死的娇小柔弱的毛毛虫。她嘲笑我:“你的美术作业,我用脚趾头都能画出来。”
打那时起,我的心里便种下了一颗种子,这颗种子就叫“超越”。因为她,我上课时强迫自己去把老师所讲的全部都听进去,强迫自己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老师。终于,测试我努力的机会来到了——月考。考场上,我的笔刷刷作响,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做完了数学卷子,再把目光转向右边,我知道,我的种子已经结出胜利的果实了。
果然,成绩一下来,我:99,她92。5。她的脸上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我的脸上则露出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
或许,她,是骄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