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那件事让我了解了他
每个人的优点或者是缺点都会在一件事上露出来,也让你清楚地了解了他。
小学时代的杨雨飞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班上的朋友也不怎么多,老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像一个活生生的“独行侠”。他的学号是38号,所以老是被男生或是女生骂为“杨38”,可他却不屑一顾,像没有听见似的。他的成绩也不怎么好,全班总是倒数20名左右。我当时也瞧不起他,认为他是一个呆头呆脑的人。
可一件事让我彻底地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小学六年级上学期的时候,一天下午,我们的班主任邱老师告诉我们:“明天上午全班要在阶梯教室上一节美术公开课,请大家带好彩笔、卡纸和铅笔”。第二天到了,我们班的人全部排队在阶梯教室的门外等候。
突然,李岱峰神色慌张地东张西望起来,像丢失了什么贵重物品似的。接着他便像油锅里的蚂蚁一般在队伍里东窜西窜。噢!原来他没有带卡纸啊!放心吧,有人会借他的。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没有一位同学肯借他。不但不借,反而还嘲笑他:“唉!你们家可真穷,连卡纸都买不起!”……。李岱峰的精神从无奈转向悲伤与绝望,他快哭了。我正准备“拔刀相助”的,可看一看手中的卡纸,只有唯一的一张。唉!这可如何是好啊!就在此时,杨雨飞推开围观嘲笑李岱峰的同学,撕开自己唯一的一张纸为两半,给了一半李岱峰。李岱峰大为感动,我也为李岱峰“获救”而感到高兴。这件事也让我认清了杨雨飞。
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却有一颗乐于助人、热爱集体的心。他虽然是一个独来独往的“独行侠”,可同学有困难的时候“独行侠”却伸手救助同学。他虽然成绩不怎么好,可他有成绩好的同学所没有的“乐于助人”的精神。
现在的中国社会,像杨雨飞这样的人太少了,每个人都自私自利、唯利是图。从来就没有大众观念,从来就不乐于助人。
我要学习杨雨飞,学习他乐于助人的精神。
篇二:那件事让我了解了他
他,总是让我难以捉摸;他,又在我记忆力那么清楚,难以忘却。
那,是一个夏日炎炎的周末,我和我的哥哥走在回家的路上,火辣辣的太阳似乎要将所有的人融化掉,使路上的人少得放眼望去,看不见一个人。我对哥哥懒懒地说:“哥,好热呀!我们到树荫下休息一会儿吧。”“不行,赖思哲,马上和我一起回去!”哥哥虽然同样是一身大汗淋漓,但依旧有力的说道。当时的我顿时害怕起来,步子立马加快许多。虽然脸上一直懒懒的,但是脸上瘾瘾的可以看到被刚刚那句话吓倒了。在我的记忆力,哥哥总是没给过我好脸色看,总是一股气势逼人的样子,即使是在他父亲面前,也没有过好口气。我认为我的哥哥心是铁做的,即使是在那炎炎的夏日中,哥哥那似乎被铁做的心,也从来没有烧热过,一直都是那样……
就这样走着,走着,我的眼睛被照得眯成了一条小缝。突然,我大叫一声,脸庞顿时没有了懒懒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惊讶——我摔倒了,摔在火辣的地面上,原来是一阶梯使我摔倒了,我哥哥皱了皱眉头,立刻就跑到我的旁边还是那样的口吻:“赖思哲,你要不要紧?赶快起来,伤着哪里没有?你怎么会摔倒了呢?你……”俨然一位不折不扣的大哥哥在关心着小弟弟。我斜着眼瞄了一下哥哥,本来很委屈的我被哥哥感动起来。原以为他会吼我快起来的,没想到他会如此关心我,对自己如此细心,曾经认为哥哥是“大魔鬼”的我,被这一句话触动了……
我站了起来,觉得小腿有一股刺痛感,小腿被擦伤了,流出了鲜红的血。哥哥扶着我一跛一跛地走向水池,边走还边说道:“哎!以后小心点,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哗、哗、哗……”水流出来,冲刷掉了腿上的鲜血,哥哥又拿出纸巾,轻轻地搽干了伤口旁的水……我们又开始向回家的路前进了。
我的哥哥虽然现在回老家了,但那一个夏日,我却依旧记得,到现在,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我还是未能明白。使人觉得有一种威严感,又让人觉得有一种被关爱的感觉。
篇三:那件事让我了解了他作文
是的,他爱喝酒;是的,他爱打牌;是的,他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是的,他就是我的外公。
他有三个子女,母亲是老大,十七岁时,为了供弟弟妹妹上学,母亲只好外出打工。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男的才应该上大学。很多时候,我常听见母亲抱怨;如果当初不听外公外婆的话,努力考上大学,此时的生活必定不一样。
于是,我便把这笔账算在了他的头上。这个在我四五岁的时候更得到了证实。父母工作忙把我送到了他的家中。外婆见了我,自然疼的没话说,可他却不然,一张脸冷冰冰的。当时我便对这个冷冰冰的外公“认生”起来。打心里不喜欢他。
小时候的我十分挑食。看见一桌的青菜十分不满。外婆一看,立刻想去再炒两个菜,外公却将眉头一立说:“小孩怎么能这么惯!”说罢,走到后屋的树林,折下一条长长细细的树枝,走回屋子,冲我威胁到:“快吃,不然。”他指着手中的树枝说:“我就打你了。”小小的我眼中含满泪水,埋着头吃起了炒老了的青菜。心里对这个粗暴的外公厌烦起来。
每次吃饭的时候这种戏码都会上演。有时树枝真的落到了我身上。打得一条都是红的。这时外婆都会心疼得直跺脚。于是我开始学聪明了,每次那树条都会放在碗柜上,趁他不在家,我便搬来一把凳子,站在上面,在外婆的配合下将树枝拿下来,然后扔到火炉中。但他却在我不知道时又放上一根。于是我们便较上劲了,他折一根,我烧一根。直到我被父母接走的那天,我才再也不用担心了。我想,要是可以,我一辈子也不来这儿了。
多情的岁月本该似水般的温柔,可它却偏是一把锋利的刀,将每个人的脸上刻上它们的痕迹。
前段时间是我13岁的生日,一推开家门,竟然看见了他。他一看见我,立马把带来的一包包土特产往我手里塞。我接了过来,一句谢谢也没说,而是将它们往桌上一放,问母亲他为什么来。母亲说他专程来为我庆祝生日。我“哦”了一声说道:“我去写作业了,就逃回了房间。”
我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了,那本来灰色的衣服上沾满了灰尘与泥土,两只手长满了老茧,指甲里黑乎乎,脸也黑黑的。七八年的光景就把他仅剩的一丝年轻与强壮都带走了。为他留下了苍老无力。好像枯黄的,脆弱的树叶一般。
但我并没有完全原谅他。我又想起了四五岁时那场战争,想起那根根树条,想起他那时冷冷的表情。心硬了下来,再也没理他。
他住了三天,这三天里,我竟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他有时就那么站在客厅,尴尬地看着我开了门走进房间,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三天后他乘上了回农村的火车,我也没有去送与道别。
母亲送走他,回到家中,无奈的看了看我,叹了口气说:“你呀,你知不知道,他一个快七十岁的人,为了给你带这些吃的,用扁担挑了两个行李袋,因为他认为他自己种的或养的东西是最环保,最卫生的。又是坐汽车又是换乘火车的。恨不得把好东西都给你带来。你呢却一句话也不跟他说,把他一个人放在客厅……”
我吃惊地看着妈妈,想从她脸上找到撒谎的影子。
他已回到了农村,我不能再说些什么,只希望他一定要原谅我这个不孝的孙女。
他从来不会直接表达自己的爱,他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他只将他的爱浓浓的缩在那根根树枝上,他怕宠坏了他的孩子呀!
那件事,一直让我深深的后悔着,也让我了解了他无声的爱,一个外公对孙女浓缩在心里的爱。
篇四:那件事让我了解了他
在我六年的小学生涯中,有着这样的一个同学,总是戴着一副略显笨重的黑色镜框的眼睛,成绩在班上,前三总是久居不下,就算是在全年级中,能和他并驾齐驱的人也是屈指可数。但他这个人有点“娘”,说起话来奶声奶气,慢条斯理,嗓音很尖细,调子也是古怪,声音忽高忽低,说话时也是有着得理不让人,没理也不让人的“悍妇”架势。而且,他成绩好,老师也偏向于他。
综上所述,全班男生一致通过一项“条款”:不要主动去招惹他,当他招惹我们中的任何人时,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也就只能忍气吞声。但第二种情况是很少见的,所以我们和他之间,也一直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他也不生气,就继续保持着现状。
然而,这局势却意外的被打破了。
周一下午的写字课开始,犹如一场大战缓缓拉开帷幕,接下来,便是有无形的硝烟,弥漫开来。
事情是这样的:
课上到了一半,按惯例,余下的半节课,就是我们自己动手了,那时,我们正在上软笔书法。
每当这时,老师总会说:“XX同学,写的不错,大家可以参观一下。”
于是,教室里响起了杂乱的搁笔声和一阵乱哄哄的脚步声。
而那位于“悍妇”后面的同学也火急火燎地搁下了那饱蘸墨水的大号狼毫赶去参观了。
真不巧,“悍妇”写完了一个字,正在蘸墨水时,那乌黑发亮的笔尖在他身上勾勒出一道斑驳的墨迹,映衬在洁白的校服上,异常扎眼。
我心想:啊哈,他“欺负”了“悍妇”,他肯定是逃不过“悍妇”和老师的“口水盛宴”了。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目光集中在“悍妇”身上,他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猛然回头,目光开始向下转移,牵动着三十几道目光一同下移,终于是停在了那道明晃晃的墨迹上。原本紧张的事态再度升级,似是下一秒就能看见他“暴走”的样子。
这时,老师的声音挽救了僵持的局势:“算了吧,这件事下课再说。但是,那个同学,你难道不知道……”
看那可怜的同学一脸的“悲壮”,像是要下很大的决心去“英勇就义”一样。有人也是幸灾乐祸,等着看一场好戏。
而下了课,意料中的办公室请柬也并未送来,那位同学的悲壮神色也褪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兴奋和难以置信
“我这样做,一是因为老师已经批评过他了,他的到了教训。二也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也知道,我在你们心中是个“悍妇”这只不过是我给你们的第一印象而已。老话说得好“不要被事物的现象所迷惑。”
那阴阳怪气的腔调还是伴着奶声奶气的吐字方式从他嘴里说出来,但我再也不会认为他是一个得理不饶人的人了,而正相反,我因他的宽容的胸怀而感到震撼。
我在那所学校度过了快乐的五年半,五年级下学期我转学了。不知道他现在在何方。只是偶尔听父母说起,他在考外校时,只因几分之差,无缘进入外校……
篇五:那件事让我了解了他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张宇泽,是我小学五年级认识他的,他和我在同一个家教老师那里补习,因为只有我们两人上一堂课,所以认识的比较快。他和我一样大,不过比我要高一点。他白净的脸庞长着一道柳叶眉、丹凤眼,咋一看还有点文艺小青年的范!
他的性格不错,说话语气不快也不慢,他现在六中上初中,他家也住在汉口,所以我会常到他家玩,他的爷爷、奶奶非常好客,所以,我每次去都会留在他家吃饭。
在我看来他有时候是一个大马虎,还有一点懒惰。因为我们每次去上课的时候他的作业不是忘在家里,让他家长送过来。就是不知道放在哪里去了或是忘记写了。
我真是服了他健忘的性格了,每次去补习,我俩一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问他:“你作业带了吗?一般回答都是:哦,对不起,我忘了”
有一次,我和他去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玩,我带了500元,他带了700元,我那天什么也没有带,但他却背了一个大包包。
要对得起那张门票,我们打算疼快的玩上一整天。我们先去看了企鹅与北极熊。企鹅有时候还会“挣扎”的动几下,而那北极熊仰面朝天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真没有趣。后来我们被一个叫“魔术小屋”的商店吸引住了,有个魔术扑克,被那个店员千变万化,我情不自禁买了一副。
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这里只有一个快餐厅,而且东西比KFC还要贵,服务态度还差,张宇泽带了两盒康师傅快餐面,呵呵,这个大马虎还记得我的时候,我们接着又去看了海豚表演,一看就是两个小时,坐在旁边的小朋友们拿着零食大吃的时候我们不免有点馋,我们也从包里拿出大袋吃的、喝的,好不开心!
我们准备回家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朋友绊了一跤,正值夏天,一下就出血了,他马上又从包里拿出创可贴。我立马觉得他的包变成了百宝包了。我问他“这是你妈妈让你带的吧”。“怎么会,这都是我自己准备的”。
我一下打心里佩服,想不到他也这么心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