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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路作文600字

王颖

喜欢睡懒觉。

特别是星期天,难得的休息日。朦朦胧胧中,阳光透过粉红的窗帘照着整个房间,一种难以名状的舒适感弥漫全身。踢翻被子,隐约听到窗外车来车往,人声嘈杂。别人都开始了新的一天,但我翻过身,趴在柔软的大狗枕头上,继续呼呼大睡。

妈妈是习惯于早起的,在厨房里系着围裙快乐地忙碌,不一会儿就端出一盘香喷喷的荷包蛋。端起一碗泡饭,蹑手蹑脚地跑到我房间,却并不喊醒我,笑眯眯地坐下,看着我睡觉的样子。

我有时偷看她的表情,她满眼都是悄无声息的笑。吞一口泡饭,再抿起嘴轻轻笑。热热的雾气中,她的笑有些模糊,有些潮湿,更多的是满足。每每看她的笑,竟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一个画家,正看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微笑。

妈妈不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她满足于平静如水的生活。一日三餐,工作,看看连续剧,读读言情小说,洗碗,拖地,晒被子。她的生活,有序而忙碌,平凡而复杂。她常说,她这一辈子没什么成就,唯一骄傲就是老公和女儿。她说这些话时满脸的成就感。

妈妈没有什么爱好,就是喜欢读我写的作文。她说她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写文章,扎个马尾辫趴在桌子上拼命咬笔杆,想到什么就写下来,竟也写了一大本。我看过那本边角泛黄的作文本,上面写的文字明亮而忧伤,纯净而美好,像一幅幅美丽的青春画面,妈妈的青葱岁月,就这样一幅幅流淌过去了。但日子,还长着呢。

现在的妈妈,平凡而美丽。她的身材让很多同龄的人羡慕不已。她的脸蛋,不用高级保养品也光彩照人。她并不骄傲,但是已经很满足了。

无数个带着阳光味道的早晨,她坐在睡得昏天暗地的我身边,细心而又轻轻地替我修修指甲,再同样轻轻地到另一个房间,替爸爸剪剪指甲,最后拍拍两个人屁股,大喊一声,懒虫,该起床了!

于是伸个懒腰,窗帘拉开,阳光跳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