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正当我伢伢学语刚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书。可我并不知道那些印着好看图案的东西是什么,只把它当作稀奇古怪的玩具。向上抛,再落下,妈妈再给我捡回来。
可是,像这种千篇一律的游戏,对于当时不管干什么都三分钟热血的我不一会儿就玩腻了。我一只手死死地拉住妈妈的衣角,另一只手不停地指着那些五花八门的故事书。妈妈知道我一有求于人的时候,就会做些小动作。妈妈看到我那期待、近似于哀求的目光,又怎能忍心拒绝呢?无奈,妈妈只好拿起故事书给我讲起故事,虽然知道我会有许多地方听不懂。听着听着,我睡了,在梦里,我梦见灰姑娘与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卖火柴的小姑娘在天堂见到了爱她的奶奶……
对于这种类型的书籍我百读不厌,再大一点的时候,这些书教会了我区分是与非,区分善与恶。后来,我上小学了,妈妈就不让我看故事书了,给我买了一些名著,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鲁滨逊漂流记》《复活》《简?爱》……但我依然沉醉在故事书给我带来的快乐中。
或许这就是我对书的一种缘分吧。第一次翻开《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时候是二年级。爸爸答应让姐姐带我出去疯狂玩一天,不过要求是回来写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当时我脑子中都是“疯狂”二字,根本没有想到后果,便频频点头。一天疯狂过后,回到家我突然想到读后感,心想:完了,忘了,读后感怎么办,书……
我都没看过。突然,我灵光一闪,有办法了!我趴在学习桌上,“唰唰唰”写完了。我望着自己的杰作,自信满满的大笑起来。谁知爸爸看过,脸刷地拉长了,怒气冲冲地说:“别给我耍小聪明,你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不就是抄前言吗,我看每一本书都会看前言,要是抄前言我自己会抄。”当场,他将我的盗版作文撕了,将书狠狠地甩在我的脸上。我拿起书,怯怯地走了。回到卧室,我打开这本书,竟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鲁滨逊竟然在荒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之久。这本书告诉了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从此,我也爱上了这些世界名著,我想可能我和书有不解之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