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今天说:“要用欣赏的目光看曾经不欣赏的人,因为人不会一无是处,总会有一点“亮点”。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我就来想一想这人会是谁。
有了!就是他了,是我们六(4)班“家庭”的一员,如果是用以前的目光来看他的话,他是一个成绩又差,脾气又暴躁的人。他急了,还会毫不留情地一巴掌扇过去,以前我只会给他一个六十分,但是以现在的我用欣赏的目光看他的话,发现他也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
他最大的闪光点就是:乐于助人。记得在去年的8月的29日,我在公园附近散步遇见了他。见到了他我尽量会躲避,但是这又是我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就只能跟在他的身后。我看见了他捡起了地上钱包,拿起包走向警察叔叔的方向,于是我又仔仔细细地看着,只见警察叔叔接过包包正要道谢的情景,我慌乱的现身(我也不顾自己的处境)立马跳了出来,对警察叔叔说:“他有可能把钱包里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警察叔叔听了,拉住了他的手,当面检查了他的钱包,发现他自己钱包里的钱连一个钢镚儿都没有,我才知道冤枉他了,我想急忙护住头,可是他只是挥了挥手,就走了。我瞪大了眼睛,这是我才发现他的另一个闪光点:宰相的肚子能装船。